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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反食品浪费公益店“明码标价”商品免费领取

“今天周五,是社区反食品浪费公益店对外开放的日子,家里的料酒和香醋没有了,待会儿我们吃完早餐去社区店里领一点吧。”8月12日早晨,家住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街道霞光社区的邹梅林奶奶一边做着早餐,一边提醒正在收听广播的老伴儿朱庆书。

上午八点五十许,年近八旬的朱庆书夫妇来到霞光社区反食品浪费公益店,店门口已有10余位老人在排队等候开门。9时整,霞光社区食品安全专干、反食品浪费公益店店长李亚思满脸笑容打开店门,热情地将老人们迎进店里。

“邹奶奶,你领的这个香醋是2023年8月15日到期,保质期还有一年;这个料酒是今年9月2日到期,如果到了9月2日还没用完,就不能再食用了。”待邹梅林领取了香醋和料酒,李亚思一边在《霞光社区反食品浪费公益店领取台账》上登记,一边叮嘱老人在食品保质期内食用。《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注意到,这本领取台账详尽记载着领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领取商品明细、领取日期、商品到期日期等,领取人还需签字确认。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间开在霞光社区的反食品浪费公益店约20平方米,货架上摆放着酱油、料酒、白醋、香醋、食盐、牙膏、洗手液、雨伞、纸杯、矿泉水、米、油、面等生活用品。店内墙壁上挂着一块黑板,清楚地写明了上架商品的名称和到期日期。与普通商店不同的是,这里的商品没有“明码标价”。见记者一脸疑惑,店长李亚思道出了真相。原来,这家反食品浪费公益店是湘潭市食安办联合社区开办的,其商品“进货渠道”特殊且进货成本为零,有的商品是商家赠送的,有的是质检机构在抽样检测后合格样品的备份样,其中部分属于“临期食品”,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因为没有进货成本,因此店内商品都是免费向居民提供。

“商品虽然免费,但并非谁都可以领取,且不能无限制地领取。”霞光社区支部书记刘雯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该社区是一个老旧社区,其中六成以上是老年人,困难群体也占两成左右。目前,公益店仅为困难群体和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生活所需。按照按需领取的原则,每人一次限领1—2样商品。

刘雯进一步介绍说,今年上半年,湘潭市食安办有关负责人与社区联系,希望在社区开办一家反食品浪费公益店,由食安办联系“货源”,免费发放给社区困难群众和老年人。刘雯觉得这是一件两全其美的好事,双方一拍即合,经过一番筹备,霞光社区反食品浪费公益店于今年7月28日正式开业。公益店一面世,就受到社区居民一致好评。

为了将好事办好,社区特意安排食品安全专干担任公益店店长,负责公益店的日常管理。目前,已有10余家企业和几家食品检测机构明确将为公益店提供免费食品并送货上门。食品送到后,社区会先在入库台账上进行入库登记,公益单位、食品名称、食品型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入库数量、入库日期、经手人信息等信息一一登记在册。社区根据实际情况,优先给社区的困难群体提供一部分,剩余的则摆到货架上,供社区65岁以上的老人按需选择性领取。公益店每周五9:00—11:00对外开放。

刘雯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为了将反食品浪费公益店服务做到位,社区还专门成立了一支由20余位热心老年人组成的志愿服务队。志愿服务队有两项主要职责,一是为有需要且行动不便的老人送货上门,二是不定期上门或电话提醒领取者在保质期内食用。在社区采访期间,记者跟随志愿服务队队员陈锋、李淑元来到79岁的欧阳玉枚家,她俩专程上门提醒欧阳奶奶,其于7月28日公益店开业当天领取的营养料酒将在9月4日过保质期,另一瓶红烧酱油是今年12月3日过保质期。“食安办和社区想得很周到,公益店不仅为我们免费提供了不少生活用品,食品安全也有了保障。”欧阳玉枚对开在社区的反食品浪费公益店赞不绝口。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领取了临期食品的社区居民在食品保质期内安全食用,社区采取的是“双保险”原则。在领取食品时,公益店工作人员将领取人及食品过期日期等关键信息记录下来,并当即告知领取人商品的保质期;其次,在食品将要过期之前,志愿服务队队员还会上门或电话提醒领取人尽快食用。

“反食品浪费社区公益店在给社区居民带来实惠的同时,也为部分商家、食品生产经营者解决了浪费问题。”湘潭市食安办秘书科科长、湘潭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科科长陈剑刚表示,在霞光社区开店试点成功后,他们将集结更多商家、食品生产经营者、质检机构和社区参与反食品浪费公益店的建设,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营造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社会风尚。

关键词 湖南湘潭 反食品浪费公益店 明码标价 商品免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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