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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云南检察机关打造“生态检察”品牌

记者从9月19日举行的“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检察工作专场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围绕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探索构建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机制,牵头建立长江上游六省区市检察机关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主动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生态检察”品牌。作为新时代的一项重大司法改革举措,检察公益诉讼自2015年试点、2017年全面推开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主动将其融入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工作大局,始终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保护作为重点,共立办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1.6万件,占公益诉讼办案总数的46.4%。

“其中,有17件生态环境类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安宁市检察院办理的温泉地下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十大精品案件’。”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黄为华告诉记者。

此外,结合我省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实际,云南检察机关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部署开展生物多样性检察保护专项监督行动,立办涉滇金丝猴、长臂猿、红豆杉、野生兰花及野生动物栖息地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900余件。

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7179件,立案34585件,发布公告和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167件,起诉1431件。

十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在重点加大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领域损害公益突出问题监督力度的同时,积极拓展公益诉讼领域,探索办理一批涉英烈名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安全生产、旅游消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农业农村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绝大多数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在诉前得到有效整改,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与此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倾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十年来共起诉4273人;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十年来共起诉12458人。

关键词 公民个人信息保护 农业农村 云南这十年 生态检察 生态文明建设 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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