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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公示6月份食品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了6月份食品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泉州钱隆酒店有限公司、泉州鲤城福德龙商贸有限公司兴贤路分店等5家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经营食品,受到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经查,泉州钱隆酒店有限公司涉嫌采购、使用鹅肝酱罐头等不合格的食品,6月27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该酒店予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罚款6000元的处罚。

泉州鲤城福德龙商贸有限公司兴贤路分店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6月27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没收该店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元。

另外,泉州市鲤城区红梅卤料店因涉嫌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福建省历铭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食品,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该公司因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受到警告;厦门大丽林食品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关键词 福建省泉州市 6月份食品类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食品安全法 厦门大丽林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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