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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云南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从1674元提高至5343元

9月13日,“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社会保障专场发布会在昆召开。

记者从会上获悉,十年来,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从1674元提高到5343元,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从288元提高到700元。云南持续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

截至2022年6月,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到4535.3万人,较2012年增加179万人,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兜住兜牢兜好民生之底

实现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全覆盖

云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马斌说,十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时刻把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放在心上,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031.05亿元,全省平均每年有441万困难群众得到经常性生活救助、75.8万人次得到临时救助。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从2012年底的1674元提高到今年的5343元,增长219%;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从288元提高到700元,增长143%;特困人员月生活标准从104元提高到910元,增长7.8倍;临时救助标准实现城乡统筹,乡镇审批额度和救助封顶线大幅提高。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分别惠及61.44万困难残疾人和48.49万重度残疾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3.17万人次。

十年来,全省聚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儿童关爱保护和保障工作。其中,先后多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2022年7月1日起,集中养育儿童保障省级指导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990元,散居养育孤儿等特困儿童省级指导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90元,较2012年分别提高2.6倍、4.5倍。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儿童福利机构36个、儿童之家1.4万余个;实现了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全覆盖。

十年来,省政府连续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为民生实事项目统筹推进,基本确定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其中,全省建设养老机构1168所,社区养老设施(站点)10732个,实现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全覆盖,养老床位达18万张,较2012年增长227.27%;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46.4%,较2012年增长40个百分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73%,较2012年增长64个百分点。

全省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由2012年的45家增长到324家,实现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组织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行动。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培训养老护理人员3.5万人次,养老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进入“快车道”

持续实施助企纾困政策组合拳

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局长胡小兵介绍,十年来,全省社会保障事业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管理能力持续增强,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会保障作为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日益凸显。

其中,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日益凸显,围绕“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持续实施“降、减、免、缓、返、补、扩”等助企纾困政策组合拳。

“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累计为参保单位减负511.25亿元;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1%,累计为参保单位减负100亿元以上;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0.86%降至0.49%,累计为参保单位减负24.08亿元。

“减、免、缓”。2020年实施力度空前的阶段性减免缓社保费政策,全年为企业减负298亿元,缓缴社保费1.43亿元;2022年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实施社会保险费缓缴扩围延期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11.70亿元。

“返”。2015年启动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累计为18.1万户次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和稳岗返还资金39亿元,惠及参保职工742万人次。

“补”。2017年7月起实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2019年将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含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含1年)以上,并扩大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2019年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28亿元专账资金用于我省大规模技能提升培训,2022年提取近4亿元;2022年出台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累计补助3330万元。

“扩”。将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大到所有参保失业人员,2020年3月起,对受疫情影响的参保失业人员按规定累计发放失业补助金27.08亿元,保障46.83万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看病难看病贵得到有效解决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到4535.3万人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志学介绍,十年来,全省各族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了有效保障,看病难看病贵得到有效解决,总体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全省持续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全省医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截至2022年6月,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到4535.3万人,较2012年增加179万人,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分别达到83%和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超过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城乡居民人均筹资水平由2011年的每人每年290元提高到2022年的900元,其中财政补助从每人每年240元增加到580元。大病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范围从10种扩展到42种。可报销的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数量从2151个增加到2860个。国家谈判药品医保累计惠及438.98万人次,总费用33.35亿元,医保报销23.74亿元。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累计组织开展25批次集中带量采购,覆盖17类医用耗材和近400个药品,平均降价55%以上,可节约采购资金约48亿元。

医疗救助制度更加完善。目前,全省医疗救助已在129个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一站式”即时结算,困难群众实现了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全面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依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机制,助力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并有效衔接乡村振兴。2022年,纳入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享受医保待遇1689.7万人次,报销住院医疗费用39.51亿元,报销比例84.71%,保障水平总体稳定。

全省做实医保“放管服”改革,办理流程不断优化,推行医保经办服务一站式、一窗式办结,推进服务大厅综合柜员制。全面推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异地就医备案承诺制,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药机构接近1.7万家,住院费用可以线上一站式结算,率先与北京、上海以及西南片区5省(区、市)实现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直接结算,与全国31个省(区、市)实现住院费用和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接入国家直接结算平台的定点医药机构达到9217家,覆盖到全省所有县(市、区)并延伸至部分乡镇卫生院。异地就医累计结算4708.82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566.47亿元,医保基金支付371.28亿元,基本解决异地就医“垫资”和跑腿报销问题。

关键词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 基本医疗需求 云南这十年 基本医保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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