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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云南省水利厅制订25条“硬措施”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为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四不”目标,省水利厅制订了25条“硬措施”。

“25条”措施包括强化预报、预警、预案、预演“四预”措施,贯通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四情”防御等多个方面。

在建立预警信息跟踪督办机制、持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方面,山洪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出后,2小时报告,持续跟踪督促被预警村组落实人员转移避险。压实县乡级政府山洪灾害防御主体责任,指导做好群测群防简易雨量站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确保及时发出转移避险预警信息,实现群测群防抗灾自救。

同时,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和做好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对此,进一步加强水旱灾害防御省级专家库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与驻地施工企业沟通联络机制,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确保防汛抢险队伍在关键时刻拉得出、顶得上。多渠道加大防汛应急物资储备,水库工程管理单位配备必要的查险、抢险应急物资,确保及早发现险情隐患,第一时间实施排险措施消除隐患,避免酿成大险致灾。

关键词 洪涝灾害损失 云南省水利厅 水旱灾害防御 水库不垮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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