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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已建养老机构1168所 10年来为参保人“减负”

9月13日,“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十场社会保障专场发布会举行,省民政厅、省社会保险局和省医疗保障局相关发言人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贯彻落实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工作情况。全省已建养老机构1168所,10年来,云南省实现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政策有效衔接,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把符合脱贫政策的农村低保家庭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给予扶持。

在困难群众帮扶上,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累计投入救助资金1031.05亿元,平均每年有441万困难群众得到经常性生活救助、75.8万人次得到临时救助。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从2012年底的1674元提高至5343元;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从288元提高至700元;特困人员月生活标准从104元提高到910元。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分别惠及61.44万困难残疾人和48.49万重度残疾人。

2021年以来,“一部手机办低保”“政府救助平台”等线上平台累计受理22.8万余件救助申请,对13万余户43万余人次实施救助。建立汇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类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等540.44万人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在推进养老服务方面,目前全省已建设养老机构1168所,社区养老设施(站点)10732个,实现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全覆盖,养老床位达18万张,较2012年增长227.27%。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达3258万人

通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云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从2012年底的2468万人增加到2022年8月的325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从295万人增加到55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从225万人增加到348万人。

10年来,云南省社会保障体系不断为参保人“减负”。其中,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累计为参保单位减负511.25亿元;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1%,累计为参保单位减负100亿元以上;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0.86%降至0.49%,累计为参保单位减负24.08亿元。2020年实施力度空前的阶段性减免缓社保费政策,全年为企业减负298亿元,缓缴社保费1.43亿元;2022年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实施社会保险费缓缴扩围延期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11.70亿元。

截至2022年8月底,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3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375.77亿元,职业年金累计结余512.98亿元。目前,全省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4853万人,电子社会保障卡申领人数达1429万人。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持续稳定在95%以上

目前,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已初步形成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截至2022年6月,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535.3万人,较2012年增加179万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分别达到83%和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超过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大病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范围从10种扩展到42种。可报销的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数量从2151个增加到2860个。

目前,全省医疗救助已在129个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一站式”即时结算,困难群众实现了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2022年,纳入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享受医保待遇1689.7万人次,报销住院医疗费用39.51亿元,报销比例84.71%。

目前,通过全面推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异地就医备案承诺制,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药机构接近1.7万家,住院费用可以线上一站式结算,率先与北京、上海以及西南片区5省(区、市)实现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直接结算,与全国31个省(区、市)实现住院费用和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接入国家直接结算平台的定点医药机构达到9217家,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并延伸至部分乡镇卫生院。异地就医累计结算4708.82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566.47亿元,医保基金支付371.28亿元,基本解决异地就医“垫资”和跑腿报销问题。

关键词 缓缴社会保险费 社区养老设施 三类监测对象 先诊疗后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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