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深度报道 > 正文

云南省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工作方案:大型体育公园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

8月30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了省级九部门出台的《云南省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明确到2025年,全省将新建、改造、扩建体育公园不少于46个。其中,大型体育公园建设总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小型体育公园建设总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

重点布局及资金支持政策方面,大型体育公园实行申报遴选制,通过争取并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择优布局20个左右。对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限额不超过2000万元。中型体育公园实行申报遴选制,通过下达彩票公益金,择优布局15个左右。对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限额不超过400万元。小型体育公园实行“大型体育公园+小型体育公园”“组合式”建设模式,凡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建设大型体育公园的行政区域,必须自筹资金配建至少1个小型体育公园,在大型体育公园建成半年后投入运行。

《方案》明确,重点支持区域中心城市、州(市)府所在地、美丽县城配建体育公园,采取“满足条件要求、地方自主申报、下达补助资金、验收投入使用”的模式推进。鼓励在城中村、老旧城区等区域,合理盘活利用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的土地,改扩建一批体育公园。有条件的郊野公园、滨江公园、森林公园等,可适当配建一定比例的健身设施。允许在园内建设铺设天然草皮的非标足球场,并计入园内绿化用地面积。围绕现有的湖泊、绿地、山坡等,因地制宜布局体育设施,不破坏公园原有风貌。支持利用山地森林、河流峡谷、草地荒漠等地貌建设特色体育公园。

对于政府投资新建的体育公园,鼓励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分时段向公众免费开放。

《方案》特别要求,体育公园建设要以不破坏自然生态系统为前提,不设固定顶棚、看台,不得以建设体育场馆替代体育公园,不得以体育公园的名义建设特色小镇,变相开发房地产项目,避免体育公园场馆化、房地产化、过度商业化。不鼓励将体育综合体命名为体育公园。

大型体育公园建设总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

其中,健身设施用地占比不低于15%,绿化用地占比不低于65%,健身步道不少于2公里。

无相对固定服务半径,至少具有10块以上运动场地,可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5项。

如总面积包括水域面积,则水域面积占比不超过30%。

至少包括4类功能

常规球类:3人制篮球场、5人制足球场、7人制足球场、标准篮球场、门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多功能运动场地、极限运动设施等。

步道类:健身步道。

广场与器械类:健身广场、室外健身器械场地。

儿童活动设施类:秋千、滑梯、平衡木、攀爬类设施、浅水池、沙坑。

中型体育公园建设总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

其中,健身设施用地占比不低于20%,绿化用地占比不低于65%,健身步道不少于1公里。

主要服务半径应在5公里以内,至少具有8块以上运动场地,可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4项。

如总面积包括水域面积,则水域面积占比不超过20%。

至少包括4类功能

球类:3人制足球场、3人制篮球场、羽毛球场、门球场、沙滩排球等。

步道类:健身步道、登山步道。

广场与器械类:健身广场、多功能运动场地、室外健身器械场地。

儿童活动设施类:秋千、滑梯、平衡木、攀爬类设施、沙坑。

小型体育公园建设总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

其中,健身设施用地占比不低于20%,绿化用地占比不低于65%。

主要服务半径应在1公里以内,至少具有4块以上运动场地,可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3项。

关键词 室外健身器械场地 扩建体育公园 健身步道 登山步道 健身广场 多功能运动场地

热门资讯

图片新闻